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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1。
      我突然地,就住进了医院。这让我很困惑。妈妈说,我因为贫血在上班时候突然晕倒了。摔倒时,撞到桌椅上,导致头部、身上多处挫伤。可我自己却一点也不记得了。妈妈说,不记得就不记得了,又不是什么好事。没把她忘了就行。说得也是,上医院的破事不值得费神的,只是绝对不能忘记妈妈。爸爸跟着那个女人离开的时候,我还只有五岁,我永远也忘不掉那天,他缓缓地消失在街尾的背影……
      虽然,没有忘记应该记住的,但从医院醒来的那一刻起,我就觉得心里空落落的,好像少了点什么。直到出院回家的那天,我打开QQ,那个网名叫安格女孩的留言,她说,“我走了,有事请留言。”竟突然有种心安的感觉。难道,我一直都在挂念着她?可是,为什么呢?她不过是个网友而已,我似乎只跟她聊过几次。
      好几天过去了,她仍然没有上过线,那头像上那条黄色的小鱼,拿那灰灰的眼睛盯着我。她一定是逃跑了。不是,应该是潜逃。我猜想她潜逃的时候一定戴上了面纱和斗笠,裹着风衣,像是开始一场风尘仆仆的旅行,或者隐匿。于是,每天一开QQ,就先看安格是否上线,傻傻地看着,似乎成了一种本能。某天,我的脑海竟突然浮出安格的样子来。有点婴儿肥的小脸,肤色白皙,头发乌黑。对了,她的潜逃是有预谋的,我开始肯定,不然她为何要戴上面纱和斗笠呢,就是为了遮住这独属于她的可爱婴儿肥啊。
      于是,我开始不安而且沮丧起来了。
      2。
      走在街上时,我才发现,自己不仅对着电脑时会想起安格,在这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也会想起她来。望着川流不息的人群,变换的红绿灯,我想像着安格背着硕大的旅行包,甩着她利落的马尾,像一尾鱼儿,在茫茫人海中游弋。某一刹那,我竟彷佛真的看见安格了,她正疾走在绿灯时候的斑马线上,突然,她回头,对着我眨了下眼睛,又匆忙地往前走了。我被吓到了,狠狠地往前跨了一步,才清醒过来。安格在遥远的地方,她不可能在这里出现。可是,她到底在哪里呢,这一点我也不知道。关于安格要走的消息,其实,并不仅仅她的留言,还有她的签名,“手机停机,有事留言。”,她把手机联系的这条路也堵了。
      我发现,在她走后的几天里,我竟有些记性不好了。也许,并不是她的错,是我摔的那跤惹的祸。但不管是什么原因,我真的记性不好了。今天要完成的稿子我竟忘了,而对着一篇并不急的稿子苦思冥想。直到老板,皱着眉头,所有所思地盯着我时,我才想起那篇他催了两次的稿子,于是,匆匆忙忙地把资料搬出来,翻来翻去。“该死的安格,你把我的生活都打乱了。”我在心里暗暗地抱怨着,真希望她的头像突然亮起来,然后,一切都将重新步入正轨。我边噼里啪啦地敲着键盘,边跟她翻着白眼,文思如泉涌。似乎我们以前常常互翻白眼,也不是非常确定。终于,我还是一个字也没写出来。当我在下班时,怯生生地把这个悲惨的事实告诉老板时,他出乎意料地什么也没说,只是轻轻地叹了口气,背着手进他的办公室。这样的老板我从未见过,“安格,你走了,世界都变了。”我窃喜,背着我的电脑包,悄悄地溜出办公室。可当走在暮色浓重的街上走着,我突然觉得忧伤了。
      3。
      早上,我对着一面落满灰尘的镜子,很认真地盯着自己看。这个举动,让我自己都觉得很诧异。我平日里,很少照镜子的,每天用清水洗脸,出门前用抓把梳子理理我的小短发,就意气风发地出门了。若不要出门,我连梳子也是不碰的。可是,今天,我却突然在一只脚踏出房门后想要好好看看自己,于是,把伸出去的脚缩回来。
      比照镜子的举动更让我诧异的是镜子里的我。一张婴儿肥的脸,乌溜溜的大眼睛,乌黑柔顺的头发已及肩,斜裁的刘海儿……,这张脸怎么看起来那么熟悉?这不是安格吗?我闭上眼睛,定了定神,再睁开眼睛时,镜子里还是那张安格的脸。“啪”地一声,我把镜子扣在桌子上。“我肯定是太想安格了,才会出现这样的幻觉。”这样一想,我自己就深信不疑了。
      可是,为什么,我会这样挂念她呢?我试图回忆起我跟她交往的一些细节,可是徒然,除了在QQ里,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着白眼外,似乎就没有其他了。安格潜逃时候的样子在我脑海里浮现出来。戴着斗笠,面纱,裹着风衣,看不到表情。她为什么要这样打扮了,太奇怪了,她又不是侠女,这个世界也不是江湖。可是,如果非要这样潜逃的话,斗笠、面纱也应该配着深红色的披风才更好些,而不是风衣。可是,她并不一定真的是这样穿着打扮的,这只是我的想象而已。可是,我怎么觉得我真的看到了……我的头微微地有些痛了。
      4。
      又是一个整天,安格的QQ仍是没有一点动静,灰灰的,安安静静地呆在一个角落里。对了,也许电话通了呢。我拿起手机,一遍一遍地翻着通讯录,却找不到安格的电话号码,通话记录里没有,短信里也没有。不可能,我肯定存了她的电话号码的,谁动过我的手机了?谁把她的电话号码删了?我开始坐立不安了,全身发热,微微颤抖着。
      “你记得安格吗?”我问叶子。“安格……”她似乎有些迟疑,在思考着什么。“记得你问我,为什么老翻白眼,我还跟你说是跟安格学坏的。”头痛的时候,竟闪出了这样一个细节,我迫不及待地找叶子求证。“我发了我和她的聊天记录给你了。”“没有啊,我想不起来有这个人。”叶子的话,我是信的,她从来没有骗过我。可是,为什么她会说没有安格这个人呢。我坐不住,我连电脑也没背,就直接走出办公室了。我听到老板的叫声越来越远:“还没下班呢,你上哪去啊……”可是,安格不见了,我怎么能好好上班呢?
      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。一样的车流,一样的人流。没有人发现安格不见了,只有我。“安格……安格……”我听到有人在叫安格,真的,不是幻觉,一个男孩的声音。我站定了,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,踮脚。一个男孩背着包,拉着箱子朝我跑过来。牛仔,格子衬衫,高个子,有着微微的青色的胡茬。很帅。“可是,安格在哪?”我很着急地问他。“你不认识我啦?我是凌宇啊,高中同学,后来去新西兰了。你不记得了吗?”我微仰着头,看着他,想了很久,却没有想起来。可以肯定的是,在安格消失后,我的记忆力受到极大的挫伤。“你刚才不是在叫安格吗?”“对啊。我就在叫你啊。”男孩把眼睛睁得老大,一脸狐疑。
      “我不是安格,我是安……”我叫什么,我叫什么。我忘了。不,没忘,我叫安桐,只是,为什么,我的名字跟安格那么像,她不是只是我的一个网友吗?可是,为什么他叫我安格?为什么我的镜子里有安格的脸?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跟那个刚从新西兰回国的帅哥分的手,我确定我是不认识他的,他为什么叫我安格……,那么多的为什么在我的脑海里回旋,有点晕了。“安格,你快点出来。你不见了,这个世界好乱。”我都能听见自己的哭腔了。我无力地在人群里晃荡着,突然看见安格在马路的对面朝我挥手。“安格,终于找到你了。”我朝她奔过去,可是,车流挡住了我的去路。我在马路中间发愣,当一辆车流向我涌来,我竟挪不开脚……
      5。
      三年后的某日,马路上撒满了余晖时,我从新的办公室走出来。在路边,买了一束纯白的百合花,卖花的老人,用一张旧报纸将花裹成一束递到我的手上。白色的花瓣,墨绿的叶子,在橙色的阳光里,显得沉静而素雅。
      回到家时,妈妈把花从报纸里拿出来,插到花瓶里。却突然有些慌乱地把报纸塞进了垃圾桶,手微微颤抖。其实,我知道那报纸上写着什么,“双胞胎姐妹,骑自行车外出,被土方车带倒,妹妹当场丧生。姐姐一个月后,竟在同一个地方出了车祸,所幸性命无碍,却因头部受到重创而丧失残存的记忆……”报纸上的照片有些模糊,却能看得出,静静躺在马路上的妹妹被好心的路人盖上一件风衣,用白色面巾纸遮了脸,卖菜人的斗笠遮住了头旁边一大滩凝固的血迹……”
      妈妈用很欢快的声音对我说:“这花真漂亮。”
      我真想跑过去抱着妈妈,告诉她,第二次车祸后,她什么都想起来了。那天,如果不是她非要带安格出去,她就不会死。只是,为了清除安格给自己留下的阴影,妈妈已做了太多。我付出一点又算什么了呢?
      “对啊,很漂亮啊。”我走过去,轻轻地搂住了妈妈瘦弱的肩。
 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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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我丢了一枚戒指。银色,有浅浅的雕镂花纹,在一切有光的地方,会很闪亮。
      
      它是属于我的第一枚戒指,不是很适合,戴中指上显紧,戴无名指上又太松。我向来不爱饰物,不喜束缚,但是它对我意义不一样。
      
      我选择了戴在无名指上。做出这样的选择,我想了许久,心里很是惴惴不安。我担心哪天它忽然就不见了,这种担心并不多余。而另一方面,我又告诉自己,多加小心就是了。
      
      我是很小心的。短短几日,我不仅习惯了它的存在,还养成了不断抚摩左手中指的习惯,右手的拇指和食指配合,完成一个向上推的动作。仿佛它与我肌肤相依已经很久很久。
      
      现在,这个成了习惯的动作没了实施的对象,是忽然没了。我敲打键盘的时候,我喝水的时候,我洗衣服的时候,都会忍不住去抚摩我的左手无名指。忽来的空缺令我心里满是焦躁,我甚至生气一切会闪闪发亮的东西,比如从窗户里投进来的满地金黄的阳光。人总是对属于自己却又忽然不见的东西耿耿于怀。
      
      戒指不见了。我甚至不知道,它是什么时候,在什么地方,脱离了我的手指。(知道了还会丢么?会吧。很多东西,不是你回头找就能找回来,或者它已经被人拾走,或者它自己会藏起来,因为不愿意回来。一如爱情,一如遇见又错过的那个人。谁会在原地等谁呢?说出口的话不过是一时冲动情绪的分泌,一如承诺在脱口而出的时候,说的人往往没有真正地想到以后。)
      
      有那么几个瞬间,我有点发怔。说不出来的沮丧和失落,不差分毫地袭击了我,我觉得心房里满满的,都是难过。我清楚地知道,它不会回来了。(这样的无比肯定没有原由,却又异常坚定,没有丝毫动摇。)
      
      需要很小心去握紧的戒指,就像需要很小心去维护的爱情,而所有很小心的原因,是不是因为不是恰恰好的那一个呢?大小不合适的戒指会容易丢,感觉不对应的爱情,会不会也容易丢,即便你再小心?
      
      我想,爱与生活最好的姿态,是洒脱里有包容,是要求里有理解,是坦诚里有信任,是细节里有体贴。真正长远的生活,应该脱离爱的高贵与卑低俗套,跳出谁付出更多谁更辛苦的窠臼,不是较量,不是对比,是相携相守,互敬互爱。就像一枚大小正正好的戒指,戴在手指上,不会有压迫和束缚感,也不需要很小心很刻意去提醒自己,随时都准备从某种状态里惊醒过来,去确认它还在不在。
      
      爱若需要时刻小心谨慎,也就不是它真正的样子了吧。若是如此,身在其中的人们又该如何呢?
      
      下一枚戒指,我会亲手试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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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华华从深圳回来,送了路路一枚银戒,装在猩红色的绒盒里,上面有着周六福烫金的三个字。只是一枚银戒而已。纤细的那种,缀着几朵小花。看起来很平常。平日里很喜欢银饰的路路这次却没了兴致,她有了几个粗糙的银镯,层层叠叠套在碗上已经有许多年了。它们没有周六福的招牌,有的是旅游时买回来的,有的是在天桥下那家陈旧的饰品铺里打的,戴久了,反倒愈发地有光泽。大多时候,路路都不会注意他们,洗澡,睡觉都不曾脱下。他们好像长成她身体的一部分了。
      
      当那枚银戒被华华小心翼翼地递到跟前时,她却突然想起好好看起腕上的镯子,它们安静地,沉静地停留在她的腕上,许多年,有这淡淡的光泽。路路突然生起几分内疚来,内疚对它们的忽略。而相比这些镯子,这枚银戒却显得有些面目可憎了。华华曾跟路路说起,他姐夫送了他姐姐一枚九千九百九十块的钻戒,语气是夸张而略带夸耀式的。路路想象不出那枚钻戒的模样,那样昂贵的价格残暴地掠取了她的想象力,所有的注意力都在那惊人的数字上了。
      
      真不该在这时想起那枚钻戒来,她并没有对比的意思,她对那金光闪闪的玩意儿并不感兴趣,只是自然而言地就想起来了。眼前的银戒虽然只花了几百元钱,对于华华这个还未出校门,只是一个小小实习生的男孩,已是不小的负担。论价值,它并不比钻戒廉价。只是,她无论如何也提不起对这枚银戒的兴趣。
      
      自己从没有戴戒指的习惯,由于血液循环的问题,路路的手在冬天大部分时候是黑紫色的,冷极了就变成死灰色。夏天天气热,血液能很好地流到指尖了,手就呈现出兴奋的红色,略微肿胀。这样的手,绝对是不适合戴戒指的,不记得什么时候,她也曾在精品屋给自己的手指套上一个玛瑙指环,看起来精致而沉美的指环在她的手指显得又蠢又笨。所有的戒指都是为那些纤细、白皙、修长的手指准备的,就像所有的漂亮衣服都是为那些高挑、苗条的人设计的一样。这么一想,就沮丧起来了。对等着戴上戒指的华华也有些不耐烦了。
      
      这枚来得并非没有征兆,再从深圳回来之前,华华就跟路路提过结婚的事。说起来,与华华已相处了五年了。经过高二一年的努力,相貌平常、成绩一般的路路才把理科班的这位帅气、骄傲、内向,成绩优秀的王子攻了下来,为了他,路路还多读了一年高三。为此,她付出了很大代价,不仅是父母的责难,还有来自各方面的压力。但她并没有想太多,她怕在关系还不是非常牢固的那一年,她会把他弄丢。而一向骄傲的他,却遭遇了高考的滑铁卢,这对他是很大的打击,他需要有人陪在他身边,于是,她留下来了,这才开始战战兢兢地拥有华华。
      
      说战战兢兢一点也不为过。为了不失去他,路路对他的坏脾气、任性、小心眼百般迁就。甚至放弃了很多自己的兴趣和朋友,只要是华华不喜欢的东西,她都不会去碰。想来,似乎自己虽然没有漂亮的手指,却也有渴望戒指的时候,渴望戒指能给她带来心安的感觉。不过,那是很久很久以前了。后来,路路终于忍无可忍的时候爆发了,她向华华提出了分手。自己虽然心痛却是决绝的。出乎意料的是,华华却哭得像个孩子一样,不愿离开。路路说不清自己的感觉,跟一件过去的事纠缠不清让她很不爽。她很快地和一个喜欢穿白衬衣的男孩子走在一起,并旷了一个星期的课跟他去了重庆,消失在华华的视线里。超出预料的是,她并未能与华华就此撇清关系。不知道怎么了,他们又走到了一起。而此时的华华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,对路路百般迁就,洗碗洗衣服,毫无怨言。
      
      相处归相处,路路却是早已断了要戒指的念头,眼前全新的华华也并未给他带来多大的惊喜。人说,爱情是你进我退的游戏,看来真是如此。也许,这才是路路对银戒不感兴趣的最终原因。她已经不爱华华了。她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的时候,语气并不坚定,也许,不是不爱,而是不能爱。破镜根本不可能重圆,这是铁一般的事实。华华是个传统的人,平常不说,却也会不经意地说起她与人出走的那一个星期。脸上的表情非常复杂,五味杂陈。路路知道,他是在意的,这也是两人之间无法复原的裂缝。路路自己也是在意的。可如果不是这个银戒勾起她的情绪来,她大多时候是平静的。
      
      华华非要她戴上戒指,拉出她红肿的手来,把戒指套在她的无名指上。有些紧了,戒指勒出一个白痕来,路路厌恶地看着戴上戒指的手。华华却似乎没有察觉到,笑着把那她的手摊开来放在自己的掌上,端详了好一会,才满意地走开了。戴上戒指的一天,路路都有些心神不宁,做什么事都没办法专心,不时地就会瞥一眼手上的戒指,戒指上那几朵精致的花。一向嗜睡的她竟一夜没睡安稳。
      
      那天早上,早早地送华华坐上回深圳的车。一回到家,路路就迫不及待地把戒指脱下来,随手放在了冰箱上,轻轻地出了口气,重新钻回被窝补觉。灿烂的阳光,透过窗户,照着冰箱顶上的那枚银戒,竟绽放着钻戒般的光泽。很快坠入梦境的路路在梦中微微皱眉,旋又绽开一个淡淡的微笑。